关于开展“南京市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 ﹙20150317送审修改稿﹚

2015/11/16 9:50:49 人评论 次浏览 分享 分类:新闻动态     发布人:

为贯彻《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实施素质教育,造就一批教育家、教育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关于“实施‘1130’优秀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南京市名师工作站”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市名师工作室”创建工作,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建设一批有影响的市级名师工作室,使之成为名特优教师展示才能、开拓创新的舞台;成为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的高地;成为本学科骨干教师成长的基地;成为学生信赖的学习指导平台;成为本地区乃至全省、全国基础教育示范窗口。

南京市名师工作室,由市教育局批准和授牌。2015年首批建设20个,今后三年内逐步增加。每个工作室运行周期为三年。

    二、遴选标准

南京市名师工作室原则上在各区、学校(单位)已有的,并取得较好成效的名师工作室基础上组建,遴选标准如下:

1.工作室成员组成

核心组成员:含领衔人1人,核心成员3-5人;青年骨干教师10~12人;学术顾问1~2人,成员总人数不超过20人。工作室青年骨干教师以领衔人所在区为主,兼顾非热点学校,鼓励吸纳外区成员参加,外区成员参与率不少于30%。

以市、区专职教科研人员为领衔人的工作室原则上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对非热点学校组建的名师工作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工作室成员条件

工作室人员必须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主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情操;有责任感、进取心、创造力;有积极参与工作室创建活动的强烈愿望,并能确保投入时间和精力。

﹙1﹚工作室领衔人条件:在职江苏省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优先考虑)。

﹙2﹚工作室核心组成员条件:特级(正高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有深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功底,教育教学业务过硬,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强,并热心青年教师培养,有培训、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经历和实绩。

﹙3﹚工作室青年骨干教师条件:市、区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原则上在40岁左右。

3.工作室建设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项目或实验项目、研究方向,教育科研和实践成绩突出。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原则上在领衔人所在单位﹚,包括信息化办公的设备和系统等,有健全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室活动规范开展。

﹙3﹚工作室能获得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成员所在学校(单位)支持,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单位)在成员的工作量计算、晋职晋级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对工作室的运行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

﹙4﹚工作室由领衔人负责牵头日常工作,领衔人所在学校(单位)要配备一名工作助理(同时也是工作室成员)协助领衔人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三、 遴选方式

1.申报:领衔人按要求组建工作团队,经由领衔人所在学校及区教育局审批后,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进行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网上申报)。

2.审核:市名师工作站组织专家进行网上材料初审;

3.答辩:对初审合格的工作室,由领衔人参加答辩;

4.考察:对参加答辩的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学校(单位),进行现场考察;

5.公示:对拟挂牌的名师工作室,在有关媒体予以公示;

6.授牌: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名师工作室,由南京市教育局批准认定和授牌。

7.命名:以“南京市名师工作站+﹙领衔人姓名+学段学科名称+工作室﹚”命名。名称除传统的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科目外,还可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综合实践、科技创新活动等项目。

四、工作任务

    1.推出教改成果。开展学科课程改革、教育改革项目研究,在三年内形成较为突出的课程改革、育人模式改革的成果,包括课程研发成果、教育创新成果、教学成果、竞赛成果、科研成果等。

2.培养新一代名师。工作室通过名师带徒、成员间的相互学习、交流、研究、合作,使名特优教师才能进一步拓展、教育教学技艺进一步提升,团队中骨干教师快速成长,团队外一大批教师获益,从中生长出新一代名师。

3.打造示范窗口。帮助工作室成员总结具有教科研成果和教学经验,从而形成具有先进性和引领性的教育主张、教学风格、教学范式,在本地区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

4.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参与建设市名师网络工作室,并负责相关资源建设,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网络研修社区,学生学习社区,对教师、学生义务在线指导;定期组织课程改革和学科教学专场研究活动,面向学生的专题辅导活动,让优质资源辐射影响更多教师,造福更多学生。

5.帮助扶持薄弱学校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面向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开展支教助学、送教送科研送培训等活动,促进全市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五、考核评价

对工作室实行年度过程性评价和届满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考核机制。市名师工作站将定期对工作室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考核,确保各工作室建设取得预期成效。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一。

六、支持保障

 1.工作室实行市、区、校三级共建共管。市教育局成立名师工作站,指导与协调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开展工作室的遴选、管理、考核、奖励等工作,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专业和技术指导。各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要明确工作室分管领导和管理部门,条件成熟时可以申请建立南京名师工作站分站。工作室所在学校(单位)要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工作室建设,并建立名师工作室的专项管理档案。

 2.支持工作室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市教育局对工作室领衔人和核心人员的教改成果,给予专著出版、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以及成果宣传推广等方面的资助;工作室成员对教师、学生的在线答疑、指导成果,经过评审鉴定,可视为教科研成果或公开发表的论文;在线工作室核心成员的研修活动、网络助教助学、送教等,可给予工作量补贴;工作室成员课余时间参与支教助学可享受志愿者的有关待遇。

  3.市教育局统一建设市名师网络工作室,支持各工作室开展网上教研、名师答疑、学生在线指导、讲座等活动,加强工作室研究成果的资源辐射与推广。

  4.市教育局设立工作室专项奖补经费,采取专款专用、定期申报、审核批准的方式操作。根据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成效,每年给予每个工作室3-15万元经费奖补。各区、学校(单位)应为工作室建设提供场所、经费等支持,为工作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供条件,为骨干教师的成长创设良好空间。

附件:

1. 《南京市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2.南京市名师工作室申报表(略)
  3.南京市名师工作室青年骨干教师情况表(略)

 

 

                            南京市教育局

                           2015年3月20日

 

 

 

 

 

 

 

 

 

 

 

 

 

 

 

 

 

附件一:

“南京市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发挥市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在教育改革研究与实验、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辐射作用,现制订“南京市名师工作室”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内容

    平台建设:

    工作室统一使用“南京市名师工作室网络平台”,根据团队成员需求,自主选择平台模块和功能,定制并及时更新个性化的“名师网络工作室”,定期开展网络研修、网络在线助学、助教活动。能将“名师网络工作室”链接到团队成员学校网页和区教育信息网。

项目研究

工作室有一项及以上课改实验或研究项目,每年有实质性推进,三年有阶段性成果,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

1.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教育教学创新类成果、教科研成果奖项;

2.工作室团队成员出版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重要学术论文。

    展示引领

    工作室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市级以上高层次教学展示活动,活动内容包含课堂教学研究、讲座沙龙、高峰论坛等。(活动需提前报备,如需支持,请提前与南京市教研室、教科所或小教培训中心联系。)

公益辐射

工作室团队每年有帮扶薄弱学校或薄弱学科教师工作计划,并做到定点、定对象、定专题开展支教帮扶活动;积极完成“市名师工作站”安排的支教、送培等任务;充分利用工作室网络平台开展助教助学的在线指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场教育公益活动。

社会满意度

工作室团队成员在课题研究、成果辐射、指导帮扶等方面,获得较高的满意度。

测评内容:

1.社会美誉度(工作室、团队成员活动被媒体报道宣传、工作室网络平台的点击量)

 2.社会影响力(工作室提出的教育主张、教改项目、教学实验等取得较大影响,被社会、家长广泛认同)

 3.同行认可度(工作室教改成果可复制,并得到成员所在学校、地区认可。工作室团队成员取得多项荣誉)

  二、考核办法

1.线上考核。市名师工作站根据考核内容,制定网络平台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对工作室网络资源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通过“南京市名师工作室网络平台”及时了解市名师工作室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过程跟踪。

2.线下考核。市名师工作站根据考核内容,制定工作室考核评价细则,每年对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年中调研,年底考核。

附件下载

  • 波浪
  • 波浪
  • 波浪
  • 波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