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论文|新课标理念下语言知识考查的思考

2020/5/6 9:00:5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享 分类:成果展示     发布人:马黎

来源:《中小学外语教学》(中学篇)2020年第5期
作者:马黎

  《普通高中英语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将语言知识定为课程内容的六要素之一,并指出"语言知识涵盖语音知识、词汇知识、语法知识、语篇知识和语用知识,是构成语言能力的重要基础"(教育部,2018)。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语言学家提出了不同的语言能力模式。例如,Chomsky(1965)曾将语言能力归纳为"固有的、不言而喻的知识",即语言的结构知识,或语法规则体系(转引自徐强,2000)。针对Chomsky的观点,Hymes (1972)提出了"语言能力只是交际能力的一部分,交际能力由四个部分组成"的学说(转引自徐强,2000),Hymes所指的交际能力不仅包括了Chomsky归纳的语言能力或语法知识,还包括语言的可行性和恰当性。Bachman和Palmer(1995,转引自武尊民,2003)对语言知识范畴作的总体概括更加明确了交际语言能力构成的主要因素,包括语言知识(语法知识、语篇知识)和语用知识(功能知识、社会语言知识)。

  刘润清、韩宝成(1991)认为"语言能力包括语言组织能力和语言使用能力。语言组织能力包含生成或辨认语法正确的话语的能力、理解话语中主题内容的能力和把话语组织成口语的或书面的语篇的能力。语用能力包含在具体的语境中语言的表达能力和解释在语段中符合社会习惯的语用行为(illocutionary acts)。它们包括语义能力、功能能力和社会语言能力"。综合专家对语言能力的界定,笔者认为,语言能力包含语言组织能力(语法能力、语篇能力)和语用能力(语义能力、功能能力、社会语言能力)。《新课标》将语言能力定义为:"在社会情境中,以听、说、读、看、写等方式理解和表达意义的能力,以及在学习和使用语言的过程中形成的语言意识和语感"(教育部,2018)。这些语言能力的定义表明,语言知识是语言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语言交际的基础。

作者简介:

  马黎,南京市初中英语马黎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江苏省南京市教学研究室中学英语学科教研员,英语学科组长,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南京市“名师公益大讲堂”授课专家,长三角基础教育初中英语学科专家,第四届全国中小学优秀外语教师。


注:本文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学习进阶视域下初中生英语文化品格素养提升的课例研究”(课题编号:E-b/2016/07)的阶段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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