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玉工作室开展栖霞区中学第58场“我与名师有约”教学活动

2018/5/21 12:50:47 人评论 次浏览 分享 分类:教学课堂     发布人:李宝玉

517日,栖霞区中学“我与名师有约”第58场教学活动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仙林学校初中部顺利开展。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杜文艳教授、顾润生教授莅临指导,苏州市多位名师、栖霞区全体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参加活动,活动由区政治学科研训员李宝玉老师主持。


活动过程中,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栖霞区初中政治学科带头人程迓庆老师首先开设了题为《深深浅浅话友谊》的课例,程老师从学生的日常生活入手,整节课通过“火眼金睛辩友谊”、“高山流水遇知音”和“追求伟大的友谊”等三个学习主题为线索,不断推动学生对友谊这一问题的探讨,逐步厘清学生对友谊的认识,逐步达成课堂教学的三维目标,进而培育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

活动的第二环节,为展示李宝玉工作室全体成员近一年来对“法治课”这一教学难点的探索,工作室成员朱张虎老师做了题为《法治课教学“结构流”及其课型探索》的课例群说课,朱老师以《根本政治制度》、《与法律同行》等新教材中的法治课为例,重点阐述了李宝玉工作室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概念发展层级和基于学习进阶教学设计及其课型的探索和实践。

活动的第三环节,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顾润生教授对活动过程中的道德课和法治课进行了点评。顾老师指出,“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经验的改造和重组”,主题学习具体课型应该更加注重教学评一致性的研究和实践,初中法治课教学不能就法条而讲法条,应该更加注重德育与法育德融合,更加突出法治教育背后的价值观教育。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杜文艳老师对整个“我与名师有约”活动进行了点评,杜老师以域外相关国家的法治课教学实践为例,鼓励李宝玉工作室全体成员、栖霞区全体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更加注重从学生实际出发,更加注重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更加注重让学生在学习活动过程中动起来,更加注重研究以追求苏派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课堂品质。

此次“我与名师有约”教学活动以“道德模块和法治模块教学的有效性”为主题,聚焦新教材的有效研究和使用,对提升我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品质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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